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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图1)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现场施工工期累计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按生产调度计划分阶段实施。

  7.项目主要内容: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改造涉及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工程、照明系统、动力管道系统、排潮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48089.48元,其中:暂列金20000.00元(不含规费、税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GB1、GB2、GC1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3)投标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GB1建筑安装设备、GB2、GC1项目)、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良记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一份。

  (1)邮件主题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制丝车间白肋烟生产线主机设备配套项目配套安装工程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

  (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

  (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招标文件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零时起至2024年3月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